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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平开铝合金窗 GB/T5237-93
表5
项目 尺寸 等级
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
门框槽口宽度,高度允许偏差 ≤2000 ±1.0 ±1.5 ±2.0
>2000 ±1.5 ±2.0 ±2.5
门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 ≤2000 ≤1.5 ≤2.0 ≤2.5
>2000 ≤2.5 ≤3.0 ≤3.5
门框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≤2000 ≤1.5 ≤2.0 ≤2.5
>2000 ≤2.5 ≤3.0 ≤3.5
4.3.2窗框、扇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差要求见表6。
表6
项目 等级
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
同一平面高低差 0.3 0.4 0.5
装配间隙 0.3 0.5
4.3.3窗构件连接应牢固,需用耐腐蚀的填充材料使连接部分密封、防火。
4.3.4窗结构应有可靠的刚性,根据需要允许设置加固件。
4.3.5窗框、扇四周搭接宽度应均匀,允许偏差±1 mm 。
4.3.6窗装配后不应有妨碍启闭的下垂、翘曲或扭曲变形。
4.3.7窗用附件安装位置正确、齐全、牢固,应起到各自的作用,并具有足够的强度,启闭灵活、无噪声。承受反复运动的附件,在结构上应便于更换。
4.3.8窗用玻璃、五金、密封等附件,其质量应与窗的质量等级相适应。
4.3.9窗玻璃槽与玻璃的配合
4.3.9.1平板玻璃与窗玻璃槽的配合尺寸、名称见图1、表7。


沪ICP备0602736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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