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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JG103-96
( Acceptance of UPVC Door and Windows)
5 施工安全与安装后的门窗保护
5.1施工安全
5.1.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助材料应堆放整齐、平稳,并应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。
5.1.2安装门窗、玻璃或擦拭玻璃时,严禁用手攀窗框、窗扇和窗撑;操作时,应系好安全带,严禁把安全带挂在窗撑上。
5.1.3应经常检查电动工具有无漏电现象,当使用射钉枪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
5.1.4劳动保护,防火防毒等的施工安全技术,应按国家现行标准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80)执行。
5.2安装后的门窗保护
5.2.1塑料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,应采取防护措施,不得污损。
5.2.2已装门窗框、扇的洞口,不得再作运料通道。
5.2.3严禁在门窗框、扇上安装脚手架、悬挂重物;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、扇或窗撑上,并严禁蹬踩窗框、窗扇或窗撑。
5.2.4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,并应防止电、汽焊火花烧伤或烫伤面层。
5.2.5立体交叉作业时,门窗严禁碰撞。
6 工程验收
6.1在安装过程中,施工单位应按工序进行自检,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,应由验收部门进行抽检,检查数量按不同门窗品种、类型的樘数,各抽查5%,并均不应少于3樘。
6.2安装工程所用门窗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PVC塑料门》(JG/T3017)、《PVC塑料窗》(JG/T3018)的有关规定,生产厂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。
6.3安装工程中所用门窗的品种、规格、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。门窗及密封条的物理性能应与建筑设计的要求相适应。
6.4塑料门窗安装的质量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.4的规定。

沪ICP备0602736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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